如壓力表校準可以找地方計量所或者第三方校準單位,如各省市計量院或者當地的第三方校準機構等,前提都必須得經過當地的計量建標和國家實驗室認可委頒發的CNAS證書。校準不應與測量系統的調整及常錯誤稱作的“自校準”相混淆,也不要與檢定相混淆。計量檢定簡稱檢定,計量校準機構,是查明和確認計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檢查加標記和(或)出具檢定證書。
作為校準用的標準儀器其誤差限應是被校表誤差限的1/3~1/10。校準結果既可賦予被測量以示值,又可確定示值的修正值,校準還可確定其他計量特性,如影響量的作用,校準結果可出具“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校準:在規定條件下,為確定計量儀器或測量系統的示值或實物量具或標準物質所代表的值與相對應的被測量的已知值之間關系的一組操作。
內校:即利用校正室主規或轉移標準器,校正各單位使用的量規、儀器;利用追溯的標準件,六安計量校準,對實驗室內儀器或標準件自行校正。校準不具有強制性,屬于組織自愿的溯源行為,檢定屬于強制性的行為,屬法制計量管理的范疇。校準的方式可以采用組織自校、外校,或自校加外校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檢定必須到有資格的計量部門或法定授權的單位進行。
您好,歡迎蒞臨合肥科準,歡迎咨詢...
![]() 觸屏版二維碼 |